申請核准重新開始課程
如果已將課程測驗嘗試數目上限指定為課程的完成標準,而且您在達到上限之後嘗試參加課程測驗,將會顯示一則訊息指出,您已達到測驗嘗試數目上限。若要再次參加測驗,您可以申請重新開始課程。
若要申請重新開始課程
- 按一下頁面最上方的 [檢視學習計畫]。
- 按一下 [指派學習] 索引標籤。
- 找到您要申請重新開始的課程。
- 按一下課程標題下方的 [其他動作],然後選取功能表中的 [申請核准重新開始]。
- 在 [核准管理員附註] 中輸入描述申請重新開始的原因。
- 如果可用,而且您要傳送有關申請的電子郵件通知給某人,請執行下列一個或兩個動作:
- 選取電子郵件預定收件者的核准管理員。
- 輸入另一個電子郵件預定收件者的電子郵件地址。
- 按一下 [傳送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