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可以重命名自定义文件夹,但无法重命名随库存目录提供的文件夹。
重命名自定义文件夹
此时将显示目录管理器。
(“重命名”链接仅会显示在允许重命名的文件夹旁。)
文件夹名称可以大于或等于 100 个字符,并且允许除双引号 ("") 和反斜杠 (\) 外,所有可使用键盘输入的字母数字字符和特殊字符。此外,相对于目录中同一位置的所有其他文件夹来说,此名称必须唯一。但是,系统在确定是否唯一时会区分大小写;例如,“Sample Curricula”和“Sample curricula”视为两个唯一名称。
注意:在完成对目录的更改后,必须单击退出以退出目录管理器。单击退出后会更新目录以反映所做的更改。